院/系/所辦承辦人之辦理程序
第1階段:簽訂合作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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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所自行與國外各大專院校/研究機構簽訂短期研究合作計畫,並根據對方所提供之申請條件與名額限制,制定甄選程序選拔符合該計畫條件之學生
第2階段:於該研習單位甄選程序截止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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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電子郵件或是紙本信件,完成提名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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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齊學生申請文件,連同備審文件等寄送至合作單位/機構〈依實際要求為準〉
第3階段:於收到錄取通知/邀請函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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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文會辦國際事務處參與學生資訊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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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報學生個人資料表email至國際事務處承辦人,以俾更新學生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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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軍訓室學生安全守護網完成學生出國登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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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學生於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完成出國(個人動態)登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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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同學出國期間須購買海外旅遊平安險
第4階段:結束研習返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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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同學若有學分採計的需求,須依教務處規定完成相關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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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辦學生經驗分享會,鼓勵院/系/所其他學生參與相關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