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短期研習計畫辦理原則

院/系/所辦承辦人之辦理程序

第1階段:簽訂合作計畫

  1. 院/系/所自行與國外各大專院校/研究機構簽訂短期研究合作計畫,並根據對方所提供之申請條件與名額限制,制定甄選程序選拔符合該計畫條件之學生

第2階段:於該研習單位甄選程序截止日前

  1. 以電子郵件或是紙本信件,完成提名手續

  2. 收齊學生申請文件,連同備審文件等寄送至合作單位/機構〈依實際要求為準〉

第3階段:於收到錄取通知/邀請函後

  1. 行文會辦國際事務處參與學生資訊留存

  2. 填報學生個人資料表email至國際事務處承辦人,以俾更新學生資料

  3. 於軍訓室學生安全守護網完成學生出國登錄

  4. 提醒學生於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完成出國(個人動態)登錄

  5. 提醒同學出國期間須購買海外旅遊平安險

第4階段:結束研習返國後

  1. 提醒同學若有學分採計的需求,須依教務處規定完成相關手續

  2. 舉辦學生經驗分享會,鼓勵院/系/所其他學生參與相關活動


更新時間 : 2022 / 07 /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