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 入台證FAQ

需填寫用印申請單,申請事由填寫入臺證申請即可,填寫完畢並蓋上單位章後,以公文交換方式送至文書組用印。毋須貼上身份證影本。
團員資料完整度皆為「佳」即可送件至移民署,送件時須驗證自然人憑證,建議此作業在IE瀏覽器環境下使用較為穩定。提供自然人憑證人員建議為案件承辦人(代申請人)或與案件相關之行政人員。
相關問題請見內政部移民署之網站說明。初次使用憑證登入請下載HICOS元件,元件安裝與登入問題請見此處。按步驟排解問題後應可驗證成功,若仍無法驗證,請使用移民署線上文字客服或撥諮詢專線。
本校立案證明已由主帳號上傳系統,各單位毋須個案上傳。
校僅能使用銀行帳戶之晶片金融卡、輸入銀行帳號或使用信用卡繳費,無法使用郵局帳戶。
本校承辦人可連同當事人一併協助其家屬辦理入臺證。但中國大陸人士之家屬須辦理親屬關係認證。(請洽海基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