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聯學位生

院系辦理境外雙聯學位原則

項目 注意事項
簽約 本校執行境外雙聯學位計畫係依據國立臺灣大學辦理境外雙聯學位實施辦法,各學院、系、所與境外學校依簽訂之學術合作書面約定,所屬學生可至雙方學校進修,符合合作學校畢業資格規定後,分別取得本校與合作學校同級或跨級學位。詳情請參考:締結雙學位合約及協議
申請

1. 本校雙聯學位計畫,以與本校學院、系、所簽有雙聯學位計畫合約之學生為原則,且須經母校正式提名薦送於本校學院、系、所,方可提出申請。

2. 各學院、系、所承辦人登入國際雙聯學位生系所調查/申請入學審查系統設定繳交文件並提名:

學院登入頁面:https://oiasystem.ntu.edu.tw/admission/department/auth/sso.login/type/college  

系所登入頁面:https://oiasystem.ntu.edu.tw/admission/department/auth/sso.login/type/department

3. 申請生須透過本處國際雙聯學位生線上申請系統完成申請並上傳文件,以便本處將申請生的資料線上提交學院、系、所審查。請參考申請資訊

♦ 若所提名的學生為陸籍學生,需於期限內(第一學期:5月15日前;第二學期:11月15日前)提供以下檔案給本處承辦人,以利彙整報教育部核備:(1) 兩校雙聯協議影本;(2) 每位陸籍學生之姊妹校在學證明;(3) 大陸地區大專院校之陸生繳交文件一覽表非大陸地區大專院校之陸生繳交文件一覽表
入學審查 各學院、系、所承辦人於登入國際雙聯學位生系所調查/申請入學審查系統申請生資料,確認無誤後,於系統內輸入審查結果並列印出審查結果表,經系所主任簽核後送交學院院長簽章,紙本送交本處,以利辦理後續入學事宜。
註冊入學

1. 入學許可函暨確認信

本處確實接獲經核章後之審查結果表,確認申請入學錄取結果,將以簽呈經國際事務長核准並會辦教務處,製發入學許可函。
本處會email入學通知給學生,副知各學院、系、所承辦人並將本校核發之入學許可函發給各學院、系、所承辦人。
各學院、系、所承辦人再
寄至合作學校國際事務辦公室,由其代為轉交學生本人。

2. 註冊

雙聯學位生與一般學位生相同,須在指定期間至本處新生調查系統填寫及上傳相關資料,於開學前參加由本處舉辦之國際學生新生說明會,並在註冊期間至教務處新生註冊系統完成所有註冊程序後,方可領取學生證。

未結業離校

雙學位生於畢業前辦理「未結業離校」須於離臺前填寫並繳交國際雙聯學位生離校手續單至相關單位簽章。

畢業離校

1. 雙聯學位生欲辦理畢業/離校手續,請學生直接洽詢各系所辦公室,並逕至國際處辦理健保轉出。

2. 本校離校系統程序如下:

 

入臺證辦理相關資訊

持大陸、香港或澳門護照學生與一般持外國護照者,於申辦來臺簽證時證件類型略有不同,而僅具大陸護照之學生須由本校僑生及陸生輔導組統一辦理。有關其他國籍護照者,請參考國際學位生與雙聯學位生專區「入學前」

 

 


更新時間 : 2024 / 12 /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