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系/所/中心承辦人辦理程序
第1階段:與姊妹校簽訂交換學生計畫合約後
- 根據姊妹校提供之申請條件及名額,透過院/系/所/中心公告之甄選程序選拔交換學生
第2階段:於交換入學申請日期截止前
- 以電子郵件或是紙本信件,完成向姊妹校提名之手續
- 收齊交換學生入學申請文件,連同備審文件等寄送至交換學校〈依各姊妹校實際要求為準〉
- 向國際事務處承辦人提報參加交換學生行前說明會之學生名單
第3階段:於收到交換學生入學許可後
- 行文會辦國際事務處交換學生名單
- 協助大四以上大學部交換學生辦理延畢申請
- 協助在學校住宿之交換學生(不含大四以上大學部學生)辦理宿舍保留申請
- 協助具役男身分之交換學生,辦理役男出國申請
(1) 提供役男身分之交換學生名單予教務處註冊組/研教組,申請下一個學期之註冊繳費單
(2) 將繳費單交予交換學生,請學生繳費提早完成下一個學期之註冊手續
(3) 協助交換學生檢附相關文件,完成役男出國申請 - 填報學生個人資料表 email 至國際事務處承辦人,以俾更新學生資料
- 於軍訓室學生安全守護網完成交換學生出國登錄
- 提醒交換學生於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完成 出國(個人動態)登錄
第4階段:於結束交換期返國後
- 將交換學生繳交之交換心得分享於院/系/所/中心相關網頁
- 收到姊妹校寄來的交換學生成績單後,轉交交換學生且協助交換學生辦理學分登錄採計
- 舉辦交換學生經驗分享會,鼓勵院/系/所/中心其他學生出國交換
院/系/所/中心交換學生申請程序
第1階段:於姊妹校交換入學申請日期截止前
- 根據院/系/所/中心公告之申請程序,通過甄選取得被推薦之交換學生資格
- 依照交換學校的要求,準備交換入學申請之相關文件及資料
- 將交換入學申請文件及資料遞交至院/系/所/中心承辦人
第2階段:於出國交換前
- 通過交換學校之審查取得入學許可
- 校內辦理事項:
(1) 參加國際事務處舉辦之交換學生行前說明會
(2) 大四以上大學部交換學生辦理延畢申請
(3) 在學校住宿之交換學生(不含大四以上大學部學生)辦理宿舍保留申請
(4) 具役男身分之交換學生,向院/系/所/中心領取繳費單,繳費完成註冊後,檢附文件辦理役男出國申請 - 校外辦理事項:
(1) 申請簽證
(2) 訂購機票
(3) 購買海外旅遊平安險
(4) 申請國際學生證(視個人需要)
(5) 於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完成出國(個人動態)登錄
第3階段:於姊妹校結束交換期返國後
- 繳交交換心得報告予院/系/所/中心承辦人
- 收到交換學校寄來的成績單後辦理學分登錄採計
- 參加院/系/所/中心舉辦交換學生經驗分享會,與其他學生分享出國交換心得及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