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康保險

一、背景與法令規定

依臺灣政府規定,外國學生來臺就學期間取得有效居留證,並在臺居住滿6個月後,必須加入全民健康保險(健保)。學生在臺期間尚未加入健保的前6個月,必須加入團保團體傷病醫療保險(團保)

*在臺居住滿6個月,係指進入臺灣地區並取得外僑居留證後(以居留證初次核發日期為準),連續居住達6個月,或曾出境1次未逾30日之實際居住期間,扣除出境日數後,併計達6個月。

二、保險費繳納方式及金額

由學校將學生應繳納之健康保險費列入每學期學雜費繳款單,學生需於註冊時一併繳納。外國學生健康保險費每月新臺幣826元(依健保局現行收費標準),每學期需繳納新臺幣4,956元 (第一學期:9月至次年2月;第二學期3月至8月)。新入境之新生需取得有效居留證,並在臺居住滿6個月後,才符合投保資格。

三、轉入本校代辦健康保險情形

狀況一:新入學新生且未於其他單位投保
請於取得有效居留證後,將居留證電子檔上傳至指定連結。國際處將依規定於學生取得有效居留證並在臺居住滿6個月後,為學生辦理健保加保及健保IC卡申請事宜。中央健康保險署負責辦理健保卡核卡及製卡事宜,並寄送至學校,國際處將於收到健保卡後通知學生前來國際處領卡。

狀況二:已於其他單位投保,但需轉至學校投保
請先至原投保單位(例如:語言學校、工作單位、鄉鎮市區公所等)辦理健康保險轉出事宜,並取得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象退保申報表後,再提供文件至國際處辦理健保轉入事宜。

狀況三:已於其他單位投保,且不需轉至學校投保(例如:依親、工作單位等)
請提供您在外投保證明及告知國際處承辦人,並於每學期初檢查學雜費繳費單以避免重複繳費。

四、轉出或退出本校代辦健康保險情形

狀況一:休學、退學、畢業、轉學、工作者
請至國際事務處辦理健保退費及退保事宜。
更多資訊請參考:休學、復學、退學 / 畢業

狀況二:由本校轉至其他學校/機構就讀或在外工作者
請至國際事務處辦理健保退費及轉出事宜。持本校開立之健保轉出單至就讀學校辦理健保轉入事宜。

五、補發或換發健保IC卡

如因身分資料變更、毀損、遺失、更換照片等申請換發健保IC卡者,請至中央健康保險局繳交工本費新臺幣200元及申請表辦理。

詳細相關規定請洽『中央健康保險署臺北分局』

網站:www.nhi.gov.tw
地址:臺北市公園路15-1號(健保大樓)5~9樓
電話:(02)2191-2006;0800-030598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自上午8時30分至12時30分;自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


更新時間 : 2023 / 06 /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