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手續

離校手續

本校學生畢業之前,必須先辦理離校手續,才能領取畢業證書。

欲辦理離校手續,請登入至 MyNTU:學生專區 > 畢業生資訊 > 畢業生離校手續查詢 ( 僅有中文版 )

離校手續流程範本(pdf, 中英對照): 學士班、 碩士班 ,國際學位生請協助填寫 國際學位畢業生滿意度調查以及離校聲明書,並逕至國際處辦理健保轉出。

若您是雙聯學位生,欲辦理畢業/離校手續,請直接洽詢系所辦公室,並逕至國際處辦理健保轉出。

碩、博士生論文繳交方式:學位論文繳交及離校手續注意事項

●  電子學位論文服務系統論文電子檔上傳教學 (pdf, 中文)

 

畢業後居留證延長

你拿到畢業證書後,居留證將於2週內失效。

若要繼續留在臺灣找工作或繼續升學,請憑畢業證書辦理居留證延長。延長期限為1年,最多2次,最長2年。

相關細節,請參考移民署外國與外僑學生線上申辦系統  。

 

畢業後在臺實習與工作

實習

教育部為因應國際學生畢業後在臺實習之需求,訂定「 大學院校僑生港澳學生及外國學生畢業後申請在臺實習作業要點」 若您因為實習需要延長居留證校期,請於每年6月1日前填好以下申請表後送至學生職涯發展中心:申請表
辦法相關細節,請洽學生職涯發展中心:https://career.ntu.edu.tw/student/NTUIP/tinternship#anchorPageTitle

工作

凡自臺灣各大學以上畢業之外國學生(不限應屆畢業),若欲留臺工作,可依僑外生留臺工作評點新制的僑外生及雇主資格進行評點。評點項目包含學歷、薪資、工作經驗、職務資格、華語及外語能力、成長經驗,以及配合政府產業發展相關政策等8個項目,並依據各程度給予不同配分,經核算累計點數達到70點,且在配額額度內,即核發聘僱許可。113年的名額配額為7,000 名。

雇主向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申請聘僱許可時,除由雇主及僑外生填具申請表自評外,並需要檢附相關文件,如畢業證書、勞動契約、工作經驗及語文能力證明文件。「評點配額機制」之評點項目及應備申請文件詳如附件(請按此下載),相關資訊請參考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在臺畢業僑外生專區」,查詢電話:(02)23801712、23801725。


更新時間 : 2024 / 01 / 03